药品与毒品的关系

毒品与药品有着密切的关系。毒品来源于药品又不同于药品,有治疗作用的某些依赖性药品如果滥用,就是毒品。

(一)药品与毒品的联系

药品与毒品就其自然属性讲,是同一类物质。药品是毒品的前体。麻醉类药品或精神类药品,在严格管理条件下合理使用具有临床治疗价值,如吗啡、哌替啶等都是目前疗效肯定的镇痛 药。 “麻醉药品”和“精神药品”反复使用后,人体会对其产生 精神依赖性和物质依赖性,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习惯性和成瘾性, 严重者也会产生戒断症状。“麻醉药品”和“精神药品”进入非法渠道被滥用就是毒品。

(二)药品与毒品的区别

1.社会属性差异

就社会属性而言,从使用渠道上看,毒品是社会上少部分人 为了非正常需要而强迫性觅求的依赖性物质,这时它已完全失去了作为药品的本性,而成为被严格管制和禁止滥用的特殊物品。 凡具有依赖性潜力的、无论是天然的还是化学合成的被管制药品,当被滥用时都被称为毒品。若出于医疗目的,仍可以在严格的管理下给患者合理、合法地使用不能视之为毒品。值得注意的是,毒品源于药品但并非全是药品。一些依赖性物质由于其较强 的依赖性、欣快感、致幻作用等,已完全丧失了医疗价值而成为纯粹的毒品,如海洛因等。还有一些物质自诞生之日起,其生产和销售就是出于制毒、贩毒的目的,多为国际贩毒集团所为,如被称之为21世纪新型毒品的冰毒和摇头丸是其代表。

2.法律意义不同

从法津意义上讲,毒品与药品往往只有一步之遥。若以教 学、科研及医疗为目的的就是药品,反之,则为毒品。药品和毒 品具有双重性质,违背法律规定生产、使用的药品就是毒品,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生产、使用的就是药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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