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品是社会经济发展大潮下的一股暗流,虽然鬼祟,却贻害无穷。而且由于技术力量的突进,毒品的价格也日趋低廉,大有登堂入室的平民化趋势。事实也不容乐观,吸毒居所化的现象在全国各地已不鲜见。以张家港法院近几年来审理的在居所容留吸毒犯罪的案件来看,2012年为7件8人, 2013年为15件16人,2014年为19件20人,已呈逐年上升态势。

分析这些案件,吸毒居所化有以下几点原因:

一、毒品成本降低、吸食方式简易化导致居所吸毒成为可能。较之以往昂贵的毒品而言,现在的毒品不仅种类繁多而且价格越发低廉,K粉、摇头丸古柯、可卡因、 安非他明、杜冷丁渐而取代大麻、海洛因成为毒品的主角,购得的渠道也可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,有的甚至只需100元便能获得一包K粉。同时,吸毒的方式也更为简便,多数吸毒者会自制工具,用信手拈来的锡纸、胶管等寻常物品即可迅速完成吸食。因此,吸毒者不再需要去收费高昂的专门毒场或者夜店吸食,只需租上一简陋民房就能关上门过次毒瘾。

二、居所吸毒隐秘性较高,吸毒者心理上更有“安全”感,为容留大开方便之门。大隐于市往往是犯罪作恶的最佳避风港,吸毒者偏安一隅不仅人不知鬼不觉,心理上更易产生安全感甚至归属感。窥探到其中奥秘的好事者,则会主动提供自家场所,以“薄利多租”的方式吸引更多的民工瘾君子在居所内吸毒。同时,由于城市建设的迅猛,城市中的中高档闲置房比比皆是,在屋主一时难以售出时,也易产生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拿来赚些小钱的恶念,简单装修后即作为吸毒场所。由于小区高档,隐秘性会更强,这就容易吸引一些有一定文化层次的白领吸毒者入瓮。

三、吸毒往往与性犯罪如影随形,居所能同时满足多重要求。吸毒向来与犯罪是一对孪生兄弟,尤以卖淫、滥交等行为为最。吸毒者为获取毒资往往置道德、法律于不顾,不仅生理上出现性紊乱,心理上也极易扭曲,居所正好提供了便捷的交易场所。往往有的屋主,不仅容留吸毒,同时也容留卖淫。

四、网络通信的便捷,为居所吸毒也带来无限可能。微信朋友圈以及QQ群,在便于有着共同爱好以及身份隶属的人群网络集聚的同时,也渐渐成为某些臭味相投者违法犯罪的网络隐秘空间。很多吸毒者会通过微信朋友圈、QQ群迅速确定聚众吸毒的时间和地点,往往其中一人的居所会成为他们“聚会”的场所。之后,又能通过微信或QQ定位的方式将该居所广而告之,一时毒友纷至沓来,在黑灯瞎火间完成吞云吐雾。

对此,张家港法院在审理居所吸毒的案件中,渐渐摸索出一套可行的遏制措施,防微杜渐,力求减少并杜绝此类犯罪的衍生,挖除社会痼疾,传播文明、引领风尚,具体做法是:

一是通过案件顺藤摸瓜、排查并取缔毒品源头。通过案件中出现的毒品购买线索,联合公安局、文化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,对一些可能存在毒品交易的娱乐场所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。对于发现的毒源问题一查到底,封堵吸毒者购买毒品的渠道。

二是向公安局、房管局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,对出租屋的登记及使用进行全面排查。对于小区居民反映的可疑苗头要随时监控,对经常衣衫不整、精神萎靡的租客严加防范,对于在小区居所内出现的关系不明的所谓老乡聚会、同学聚会予以重视,从而减少出租房的不良使用情况。

三是经常性地在网络公开直播毒品案件的庭审,举办容留吸毒犯罪案件的专题讲座。通过毒品案件的公开集中审理,让民众进一步知晓吸毒以及容留吸毒的社会危害性。同时,在各小区举行毒品犯罪的专题讲座,通过法律释明、以案说法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,全民动员,禁毒防毒,确保一方净土,防患于未然。

来源: 人民法院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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